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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准銷售條款和條件
- 客戶明確放弃其自己的標準條款和條件,即使這些條款和條件是在這些標準銷售條款和條件之後製定的。 為了有效,任何減損必須事先以書面形式明確同意。
- 我們的發票應在21個工作日內支付,除非發票或訂單上另有付款時間表。 如果到期日未付款,我公司保留要求支付剩餘到期金額10%的固定利息的權利。 如果逾期付款,我公司將有權在沒有事先警告的情况下暫停提供任何服務。
- 如果付款到期後超過六十(60)天仍未支付,我公司保留要求債務追償公司提供服務的權利。 所有法律費用將由客戶支付。
- 某些國家根據其國內立法對發票金額實行源頭扣繳。 任何從源頭扣繳的稅款將由客戶支付給稅務機關。 在任何情况下,我公司都不得涉及與國家立法相關的費用。 囙此,發票金額將全部支付給我公司,不包括與客戶所在國家的立法有關的任何費用。
- 我公司承諾盡最大努力按照約定的時間框架在適當的時候提供優質服務。 然而,它的任何義務都不能被視為取得成果的義務。 在任何情况下,客戶都不能要求我公司在最終消費者向客戶提出的任何損害賠償索賠中作為協力廠商出庭。
- 為了使其可接受,必須在貨物交付或服務提供後8天內,通過掛號信向我公司的注册辦事處發出任何索賠通知。
- 我們所有的契约關係都將完全受香港法律管轄。